第228章 土地政策(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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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国营公司。

    这就意味着,农场与国营公司,现阶段都不产生收益,只有消耗。

    因此,王三唯一能动的,就是城与村。

    城内还好说,只需要完整房地产配置,稳定住商业,然后允许城内作坊生产,工商业发展起来,税基就是城内实际落户人口有多少,税就能收多少。

    但城外,就错综复杂了。

    城内需要的粮食,需要村里产。

    但如果想要降低工商业成本,村里产的粮食,价格就必须压下来。

    而想要压下来成本,王三就必须完成土地改革,防止土地完全控制在个人或者某个宗族势力手中。

    必须分拆。

    集体化,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最好的处置方案。

    同时,就是配套进行统购统销。

    但,如果本村的宗老被人买通,宁愿囤积,也不愿卖给王三,那就是最难办的。

    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除了盐、铁之外,基本上一切都能在本村内,完成内循环。

    这样一来,王三就等于面对一个个游离经济系统外的隔阂市场。

    盐铁,王三这边也不足,因为陕西的盐,多是宁夏、山西以及四川的盐,这三个地方全被明廷控制。

    所以,王三这里的盐成本本来就不低,如果还压低粮价,这些村佬肯定会活撕了他。

    但不保证盐价,本地村佬就会提高粮价,因为战争再打,王三对于农业税的低幅度减免,可没办法支撑王三对外的战争。

    因此循环进入了死结。

    “那也不能这样啊!我们都知道大王仁义,大家都信任大王能为我们带来大同,可现在大王又做了什么?如果这道政策推行下去,唯恐第一时间,百姓就反了。”

    一个乡老大声的说,但语气不善,仿佛是王三只要下令推行政策,他们回去之后,就会抗拒不配合。

    王三依旧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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