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江南沈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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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朱元璋手定《大诰三编·陆和仲胡党第八》记:“苏州府吴江县粮长陆仲和,当十八年粮长。”

    除了告水灾荒熟不实外,还查出他出钞收买原告和府吏等人,停止告发其为“胡党”,结果“因党事发,身亡家破”。

    尽管经历过这两次大事件后,沈家依旧没有伤筋动骨。

    直到后来由于受到了蓝玉案的牵连,沈家也便由此衰败了下去。

    至此,大明的海上外贸和陆上外贸都落入了大明皇室之手。

    到宣德朝时期,沈家和顾家凭借着早前的关系,重新把海上商路建立了起来,只不过当时由于大明的禁海政策很严,他们也只能小打小闹。

    直到隆庆开海后,他们才开始一飞冲天,短短十数年时间,就已经成为了江南巨富。

    当然,跟他们一样抓住了这波机遇的还有其它几大家族。

    以沈家和顾家为代表的江南海商集团,在万历十年前后,便已经形成大资本。

    想要解决这些大资本,正常的手段已经行不通,他们的势力盘根错节。

    除非能像满清一样杀得人头滚滚之外,否则根本不可能对付他们。

    大明重家抑商的根本,是由于太祖、成祖都是只准自己挣钱,不许其他人喝汤。

    这样的做法严重得罪了江南一带的商人群体。

    这也是为什么这一群体这么痛恨大明朝廷的主要原因,他们只要一有机会,就被反咬大明朝廷一口血污。

    因此要‘发展工业,振兴商道’就必须解决这个‘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

    为此,侯平提出了数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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