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悍匪雷国民-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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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国民说自己的钱是贩卖香烟挣得,马明就问他有哪几种烟,结果雷国民回答的时候出现了卡顿。

    因为他平时几乎不怎么抽烟。

    他一向省吃俭用,又没有烟瘾,抽烟对他来说就是浪费。

    他说的那几种香烟的牌子,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还有就是他在烟草批发市场抢劫的时候无意间瞄到的。

    因为要回忆,所以断断续续,这就引起了马明的警觉。

    一个贩卖香烟多年的人,对自己手里的货,应该是如数家珍,这雷国民却还要想。

    更搞笑的是,马明问他进价多少,卖价多少,利润是多少时,雷国民压根回答不上来。

    一个连价格都搞不清楚的人,又是怎么挣到36万的?

    所以马明判断,雷国民压根没有贩卖过香烟。

    他那36万存款,来路不明。

    不过马明不动声色,直接结束了对雷国民的第一次审讯,只是最后交代了一句:

    “你再好好想想,你所交代的,是不是都属实。”

    雷国民回到监室之后就一直在琢磨马明的最后一句话。

    他其实也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了他多少犯罪信息,审讯的时候,审讯员在审问他,他也一直试图套对方的话。

    对于这一次香烟价格的问题,雷国民自己也知道,他的回答破绽百出。

    想当初自己为了当好一个贼,该学的都学了,却没想过去补一下香烟方面的知识,真是百密中的一疏啊。

    没辙,这一关,看来是蒙混不过去了。

    雷国民想了一夜,也没想出来该怎么圆那36万的谎,最后决定,还是老实交代自己是抢来的。

    不过怎么抢的,他还是得润一下。

    7月24日上午8点35分,马明第二次提审雷国民。

    一上来,他就单刀直入:

    “雷国民,老实交代,你那36万,到底是怎么来的?”

    “我交代,那钱,是我抢来的。”

    “哪里抢的,怎么抢的?”

    “在南京火车站附近,我抢人家的包。”

    “什么时候抢的?”

    “2000年的6月。”

    “一共抢过几次?”

    “有,七八次吧,其中有3次,每次都抢到了10万。”

    “当时有无使用凶器?”

    “我用了刀。”

    “刀呢?”

    “我扔了。”

    “扔哪了?”

    “记不清了。”

    “这几次抢劫,都是什么时间段?”

    “有时候是白天,有几次是晚上。”

    “你说的火车站附近,具体是指哪里?”

    “候车大厅,还有火车站广场。”

    “当时几个人参与抢劫?”

    “就我一个人。”

    这就是雷国民想了一夜想出来的答案。

    他当年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时候,顺便还看了几本法律的书,他知道,抢劫未伤人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正人都落警方手里了,想脱罪已经不可能,只要不是死刑,其他的随便。

    但马明一下就听出来,雷国民还是没说实话。

    抢了七八次,其中三次还金额巨大,却从来没人报过警,这就不合理。

    “雷国民,你还是没说实话。”

    “我说的都是实话。”雷国民一口咬死。

    由于口供的“不合理”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证明雷国民撒谎,审讯只能再次结束。

    但几天后的再次提审,雷国民却自己推翻了自己上一次的口供。

    应该是他冥思苦想了好几个晚上,终于想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理由。

    “其实那些钱,是我做布料生意赚的。”

    当问及他生意的具体情况时,雷国民这一回回答的头头是道,这得益于他当初在福建安海的布料市场踩点时,做了不少“功课”。

    之前去烟草批发市场抢劫,因为跟张云明一起,所以没那么无聊,也就没有闲工夫去打听香烟的价格。

    但在布料市场蹲点,他一个人就比较无聊了,所以没事的时候,他会冒充进货的商贩,去各家店里打听布料的市场行情,顺便掂量一下他的目标大概有多少钱。

    也或许当时,他曾有过做布料生意的念头吧。谁知道呢?反正他能说上来就行。

    “那你上次为什么要说钱是抢来的?”马明可不会信他的鬼话。

    “因为你们一直叫我交代,可是除了抢劫出租车那事,我实在没其他的可交代的了。”

    这时候的雷国民,俨然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了。

    他断定,警方除了那起案子,并没有掌握其他实质性的证据,所以对他一审再审。

    既然这样,那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只要自己咬死自己没有犯其他的事,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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