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为猪猪平权(3/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忽儿间就过了半月时间。

    朱老七在监督各项工作进度的同时,也收到了部分有关外交方面的建言献策。

    建议嘛,大多老生常谈,无甚助益。也怪不得他们,虽然周边都是异族国度,甚至身边就生活着语言风俗完全不同之人,但能够睁开眼看世界的,有兴趣关注彼此不同的,有能力分析国政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只关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想要看到点新意,则过于苛求了。

    偶尔有益的观点或者建议,朱常瀛便记录下来。

    归纳整理之后,看一看同自己的想法到底有多大误差。这很重要,太过超前的方法在此时是行不通的,最起码要让负责具体执行的人知晓他们在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

    无法理解,又何谈执行呢。

    多方讨论,渐渐的,一个初步方案逐渐成型。

    第一,淡马锡新增一个衙门:总领马六甲两岸及爪哇岛诸国公署,设公使一人、副使两人、参赞若干。负责对马六甲两岸各国,对爪哇各国外交事务。

    今后,凡涉及缔结条约,公文草拟转达,本国侨民管理等等涉外事务,皆由公署协调军政商进行。公署不受地方辖制,对接中枢外交司。

    第二,酌情于各国设立领事馆,负责监督协议执行,保护本国以及侨民利益诸事。

    第三,正式设立马六甲总督府,擢升贺承志为马六甲总督,总理马六甲两岸,暹罗湾军务。临战,官商民悉听调遣,有临机决断之权。

    第四,照会诸国,重申大明外交之原则,也即盟国、保护国、贸易国、敌对国之界定标准。

    第五,照会诸国,大明有义务保护盟国、受保护国之利益。除此之外,不干涉他国事务。如盟国、受保护国之间产生矛盾,大明有义务调解,是非曲直以公道论。

    第六,照会诸国,马六甲、雪兰莪无论发生何事,皆为大明内部事务,其他国家不得参与其中,否则将视为敌对行为,后果自负。

    一系列的变动将淡马锡搅的昏天黑地,各官署忙的不可开交。

    八月中,各项事业方才初步步入正轨,新成立的外交公署衙门暂时委屈在议政会大楼,而海巡衙门则暂时在海军总部办公。

    海巡展开巡海,外交公署派遣人员奔赴各国发布照会。

    有关婚姻、宗教两条法令也在淡马锡、马六甲、雪兰莪三地张榜公告。

    消息刚刚传出,估计还要发酵一段时间。

    为防有变,贺承志坐镇马六甲,邓通坐镇雪兰莪,海军陆战队奔赴各战略要点增强防卫。

    同时,朱老七命令二人重新整肃归附的土军。

    凡口食猪肉,宣誓改宗的,即刻升官加薪,否则发放一月薪俸,放还归乡,不予续用。

    州衙、县衙也需同样做法,不食猪肉不得为公职。

    有些急切了,但落子无悔,就看一看会产生多大的风浪吧。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