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宗藩条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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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尾声。

    第二步,重塑宗藩关系!

    李凤这个狗东西,有奶便是娘,乱七八糟登记在案的藩国就有一百多个,核对之后,竟然有一大半是我大明走私贩冒充的,就还有定居海外商人,摇身一变自称使者的,白萝卜雕个章,你说是哪国就是哪国,横竖也没办法去查。

    当然,李凤还没有胆大包天到利用这些冒牌货向朝廷索要恩赏的地步,对于有史以来的朝贡国,礼部也是有着记录的,想要乱来也难。

    这种凭空捏造的朝贡关系实属为了进入大明市场所形成的钱权交易,说起来,这也可算关税,只不过都揣进了私人腰包。

    这怎么能行,南洋有多少国,哪些国同大明有着合法朝贡关系,哪些国想要同大明开展朝贡关系,也没人清晰如朱常瀛了。

    去伪存真,权衡利弊,最后只余13国。

    高平莫国、交趾郑国、安南阮国、占婆、苏禄、渤泥、暹罗、大泥、柔佛、马打蓝、井里汶、万丹、戈瓦。

    其实不知名小国还有更多,就比如特尔纳特同蒂多雷,但没有必要拉进来,实力孱弱,人口稀少,最多也就算依附于瀛州之下的附属势力,或许将来的某一日就消失了,又何苦折腾。

    如何对待同朝贡国的关系,朝廷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但朱常瀛却不能不慎重对待。

    移民南洋就是朱常瀛最大的国策,如何在纷乱的南洋谋取最优解,一直是瀛王大老爷最为操心的问题。

    布局一直在做,但没有大明皇帝的圣旨未免名不正言不顺,而今却要好生梳理一番。

    之前瀛州内部暗中将南洋诸国划分三等,盟友、保护国、贸易国,如今则完全摆在台面上,公之于众。

    第一等,忠顺藩国。

    需要满足五点条件。

    第一,国王登基必须经大明皇帝册封。

    第二,两国通商侨居不设限制,关税由大明托管。

    第三,该国有大明驻军,战时本国军队亦需服从大明调遣。

    第四,移风易俗,推行儒教。

    第五,该国同其他国度缔结条约必须经大明核准。

    五大条款之下又有若干细则,洋洋洒洒十几页,总之就是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全面汉化来换取大明的保护同扶持。

    别说不愿意,朱常瀛还真就不想太多国往里凑,因为凑进来就相当于大明管辖之下的一个羁縻州,其子民也几乎等同于大明子民,不好意思拼命剥削了。

    目前满足条件的只有两国,东海琉球,南洋苏禄。

    条约早就签字盖章,握在朱常瀛手中,只等凑齐了送入京城敲上皇帝玉玺。

    其实两国略有不同。

    琉球国王册封自不必说,早就约定俗成,而今军事、经济、外交也完全握在瀛洲手中,文教正在铺开,说他是大明一府也完全不过分,而琉球王则几乎等同于大明一藩王,就吃喝玩乐吧。

    苏禄显然还没有走到这一步,相差十万八千里,那位苏禄王也是个爱折腾的主,连年征战,一心想要做大做强,将棉兰老岛纳入掌控。由瀛州托管的关税都被这厮换成了武器,就还欠着瀛州几万两。

    这都不重要,慢慢来,哪天他死在外边,作为好兄弟的朱常瀛一定好生照顾他那些后宫,并倾力扶植他的继承人。

    说也奇怪,棉兰老岛也不知有什么魔力,西班利亚念念不忘,苏禄也是如此。就去争吧,瀛州军避而远之,四百年后的历史告诉朱常瀛,那地方谁也征服不了,雨林里的土着牛着呢。

    第二等,保护国。

    除接受大明皇帝册封,不得僭越称帝之外,其他四点满足任意两点即可。

    所谓的保护国,即在受到外来侵略时,大明军可提供有条件保护,或者提供武器或者直接出兵或者贷款。而这个条件就很宽泛而没有具体规定了。

    满足这个条件的不多,同样只有两个,中南半岛的占婆,婆罗洲的渤泥。协议同样是早就签订了的,只等皇帝落印。

    第三等,宗藩国。

    只要接受大明皇帝册封,同意关税协商就成。最典型莫过于安南,暹罗,名义大过于实际,约束力极其有限,大泥、安南等国也属此列。

    除此之外,还有个第四等,贸易国。

    册封都不需要,但凡同大明有正常贸易的皆可划入此列。

    人分亲疏远近,国与国自然也不例外,利益只是其中一个考量指标,是否彼此认同才是根本,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彼此认同,也很难形成利益共同体。

    就如安南三股势力,其文化同大明同根同源,但骨子里就是看大明不顺眼,看不顺眼就对了,朱常瀛看他们也是如此。

    既然划分了等级,那么待遇自然不同,第一等不需要说,享受大明人同等待遇,第二等除拥有朝廷规定的朝贡待遇之外,其国商人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第三等则只拥有朝廷规定的朝贡待遇,其国商人将得不到任何税收减免。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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