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一棺三尸(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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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的掌柜打死学徒,又藏匿尸体,罪责重大,但是属于失手伤命,并非故意杀人,处以杖责百棍,发配边关服劳役,并没收其全部家产,用以抚恤死者家属父母。

    朱星的老娘倒也真是赶巧,当然这也是好事,将坏人绳之以法,但是要说功劳最大的其实是那条大黄狗,万物皆有灵。

    知县回去之后,发现官库里丢失了几件玉器,官吏已经对住在官库附近的人逐个审问。

    轮到一位叫长明的人时,官吏还没提问两句,忽然发现这个长明的神色有些不对,脸色煞白,目光呆滞,嘴角抽搐了几下,忽然发出一种只有稚嫩童子才能发出的声音:玉器不是长明偷的,但人却是他杀的,我就是那个被他杀死的人。

    官吏一听吓坏了,两旁的衙役也一片大乱,没想到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竟然看到冤魂附体说话,众人全都哗然起来,县令好不容易才稳定住局面,觉得这件案子非常诡异,自己这衙门是万万办理不了,于是就立刻移送给上级,结果长明依旧用稚嫩的童子的声调讲述了一件恐怖离奇的凶杀案。

    稚嫩的声音说道:我叫二葛,今年十四岁,家住在镇里,父亲名字叫李兴旺,去年正月十五上元节,我去街上赏花灯,遇上邻居长明,他跟我一同玩乐,夜深人静的时候相伴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长明突然开始调戏我,并对我动手动脚的,我一边抗拒,一边骂他,并告诉他回家要把他对我做的事情告诉我父亲,长明一听,顿时目露凶光,把我拖到一个僻静的小巷子里,用裤腰带将我勒死,埋在了镇子的河岸下面,我死之后,父亲找不到我,十分着急,他打听到观花灯时长明曾与我在一起,怀疑是长明把我绑架藏了起来,就向衙门告状,衙门派出人仔细查访,但是最后却没有结果,只好以缺乏证据无法找到真凶来搁置此案,如今见到大人,还请大人替我伸冤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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