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喋血追逐(1),交通事故(2/2)
这则帖子能在发帖不到半小时内,就引来大量回帖,原因在下面。
据说事故现场发现一串从事故现场延伸至市立人民医院的脚印。
总长达两公里多,每个脚印皆为四个脚趾形状。
长约13厘米,宽约6厘米,尖端有锐利的指甲痕迹。
从外形及痕迹深浅来看,非常有力量,似是某种大型犬科动物留下。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留在水泥地上的脚印,任凭环卫工人如何擦洗,依旧十分明显。
在事故发生两个小时后,又有市民报告声称在北城区出城的一条巷子里发现了四行类似的脚印,不同方向各两行。
跟帖的网友推测,这个四足行走的怪物可能走了一个来回。
去的时候神华大道的路灯还没有亮,就一直走到了市立人民医院那里。
当它看到城里的亮光后感到害怕,又折返了回来。
结果不巧与那辆私家车遭遇。
怪物看到车的强光后想逃跑,司机看到怪物想避开,最后躲闪不及才把车撞向了旁边的花盆,酿成惨剧。
发帖人自称是某位办案交警的小舅子,不然也不会知道的如此详细。
而警方最后给出的结论是脚印为一只流浪狗留下的。
秦诺看完正文,开始浏览下面的回帖。
一目十行略过那些大水笔、YELLow图哥、卖鞋妹,从中找到一个较为靠谱的判断。
即“人面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