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0章 劳动法十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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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用工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契约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 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契约。

    第七条 大明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时辰、每旬工作八天,休息两天的制度,任何人不准违反。

    第八条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人可向当地官府申请判决,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条用工单位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劳动者人身安全。

    第十条用工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劳动者报酬,不可拖欠。”

    朱慈烺说完这十条之后,顿了顿,再次思索一番。

    虽然自己说得大明劳动保障法十条和后世真正的劳动法相比很简单,很多方面没有涉及。

    但是,已经能够满足现在社会条件的需要。

    大明劳动保障法十条如果能够落实,也能给大明劳动者带去福音。

    “目前,就这十条,还请父皇过目!”

    朱慈烺没有什么补充的,便直接说道。

    朱慈烺的话音落下,王承恩手中的笔也落下。

    朱慈烺满怀希望的看向崇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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