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勒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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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没有做坏事我们绝不会冤枉你,说清楚事情的原委你才能为自己澄清。”

    “我什么也没做。”

    “是吗?那为什么赵苗苗对你意见那么大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没做。”

    刘安明头都要大了,想那你倒是说啊。可是也不能强迫啊,最后不得不请了杨佑廷的班主任来。

    结果老师眼睛一瞪,桌子一拍,说道:“杨佑廷,说!”

    真有一副包公诊案的气势。

    没想到这招还挺管用,杨佑廷立马说:“我勒索了赵苗苗。”

    “勒索?”

    “警察叔叔,我,我让赵苗苗每个星期给我一百块钱,这是勒索罪吗?”

    “你还知道这是犯罪啊,还敢去找人要钱啊。”

    “可是我还一次也没拿到钱啊。”

    “没拿到钱?”

    杨佑廷点点头。

    刘安明说,“幸好你没拿钱,要不然性质就不一样了。那么,杨佑廷同学,说说这件事的始末吧。”

    杨佑廷糯糯的看了刘安明一眼,嗫嚅着说,“我说了,你不会抓我进警局吧?”

    “那要看你讲的内容了。”

    “警察叔叔,赵苗苗和那个朱琳他们两个有一腿,初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

    “那又怎么样?”

    “她们两个都是女的哎。”

    “然后呢?”

    “我就警告赵苗苗如果她不给我钱,我就把她的事宣扬出去。”

    “那赵苗苗怎么回答你的?”

    “她说我神经病。”

    “这件事过去多久了?”

    “嗯,十天了吧。”

    “然后呢?”

    “没,没然后了。”

    “是吗?那我们在8\/24号,也就是赵苗苗被害的那天晚上,在公交站的监控里怎么发现你尾随了赵苗苗呢?”

    “什么?”杨佑廷突然从凳子上掉了下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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