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罪与悔:嘉祥河边的悲剧第1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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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显示,死者的死亡时间距离被发现时不超过六小时。

    李先生是在中午十二点二十分报警,根据这一时间节点进行推算,这意味着死者在当天早上六点钟以后遇害并被抛尸于此。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时正处于农忙时节的间歇,下地干活的村民较少,无法为案件提供目击证人。

    而且,抛尸现场附近的监控设施也不完善,这使得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陷入了困境。

    既没有目击者,也没有视频监控可查,案件的侦破仿佛走进了一条黑暗的隧道,看不到一丝光亮。

    警方只能凭借着有限的线索和坚定的信念,在这片迷雾中艰难地寻找着真相的出口。

    为了尽快找出死者和凶手的身份,警方毫不犹豫地采取了行动。

    他们以雷厉风行的速度,立即对附近村庄的可疑人员展开了全面排查。

    在排查过程中,警方将重点牢牢地放在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身上。

    他们深知,这类人在某些情况下更容易与犯罪行为产生关联。

    警方仔细地梳理着每一个可能的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人物。

    他们挨家挨户地走访,与村民们交谈,询问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是否见过可疑的人在附近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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