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棘手的案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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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自然是走的宣告破产,然后变卖资产。

    达成账上最值钱的就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块专利了,管理人经过评估后,就依法进行了拍卖。

    当然了,关于税费承担这一块,管理人在拍卖公告里也已经写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最终,科罗贸易公司以最高价七千多万拍得了这一块的专利权。

    然后,不出意外的,问题就出现了!

    达成公司要求,科罗公司以七千多万为成交额,计算出相应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后,将拍卖款和税款一并转给科罗公司,由科罗公司完成申报纳税。

    但是,科罗公司却提出一个问题:达成公司的账上还有七百多万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也就是说,科罗公司理论上可以少交七百万的税!

    于是,科罗公司转给达成公司的所有费用里,就自然而然的将这七百万扣除了下来。

    达成的管理人能愿意吗?

    必须不能啊!

    于是,达成的管理人便理直气壮的拒不配合办理专利权的转让手续,并且,还一纸诉状,将科罗公司告上了法庭。

    面对有备而来的达成,科罗只能斥巨资,临时聘请业内名声最好的新星律师事务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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