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宁夏银川连环变态杀人案(2/2)
元门口。苏少晖趁马小荣不备,从其身后用随身携带的黑色绳子将她勒颈致死,随后将尸体抬到自己的卧室,搜走马小荣随身携带的钱物后,将尸体藏匿在家中,直至被发现。在此期间,他还四次奸污了尸体。
苏少晖所供述的犯罪事实令从警 30 余年的专案组组长李晓磊都为之震惊,一个年仅 24 岁的青年,为何会有如此令人发指的举动。而对于 “2011.01.15” 案件,苏少晖虽然不承认,但在审讯时,他却多次欲言又止,话语间也闪烁其辞,这表明他极有可能还有案子没有交代。
2011 年 10 月 23 日,送检的两起命案检材因时间较长失去了做 dNA 检验的价值,专案组随即将检材送往公安部检验。专案组再次召开会议,会上邀请区公安厅、市局刑侦技术专家重新对两起案件的现场进行了分析比对,结合苏少晖所交代的案情,专家从现场分析及初次审讯过程判断 “2011.01.15” 案应该也是苏少晖所为。
专案组长李晓磊安排民警对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未破失足妇女被杀案及失踪案进行收集汇总,并在全区发布协查通报,以期望扩大线索来源。
为了进一步了解苏少晖的犯罪心理,专案组专程来到宁夏大学,找到了着名心理学专家进行分析。会诊专家根据初始材料并结合国内外近年来发生的变态杀人案件,向专案民警详细介绍了此类嫌疑人的犯罪心理。这类犯罪嫌疑人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个要素是隐蔽的作案动机。由于受到过挫折,心灵留下了创伤,或心理、情绪、性欲等要求长期处于压抑状态,这种挫折感和压抑感的积累,一方面会产生心理变态,另一方面也会加快心理扭曲,甚至使其性心理和性行为发生恶性异变。他们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报复、图财、奸情等常见的明显作案动机,也不同于常态罪犯通常意义上的满足性欲与心理平衡。
第二个要素是连续性作案。这类变态绝不会因为一次作案得逞而得到永远的生理性满足和变态性心理满足,同时第一次作案后的 “侥幸” 和 “庆幸” 心理,会让他们认为自己与被害人素不相识,没有可供公安机关追查的因果关系,觉得这种作案既安全又刺激,犯罪的欲望由此越来越难以遏制。从苏少晖杀死马小荣的过程来看,他在自己家门口就迫不及待地动手杀死被害人,而不是等进门后再动手,足以证明他的变态欲望已经极难被遏制。
第三个要素是侵害目标的不预定与选择性。也就是说这类变态很少有明确的、预定的侵害目标,但是通常有自己的特定选择,比如苏少晖的特定选择就是失足妇女,但到底是哪个失足妇女成为被害者,则是看他碰到谁。
第四个要素是习惯性作案手段。这种变态为了达到犯罪目的,满足畸形的性心理,一般作案手段都具有较为鲜明的习惯性,作案方式也比较固定,特别是性侵害方式,因为只有这样变态才能得到强烈的性满足。这种变态独特的性心理状态和满足性心理的畸形需要决定了其性行为方式的稳定性,而这种稳定性会以变态手段的习惯性和连续性表现出来。
专家的分析与专案组的判断不谋而合,这更加坚定了专案组的信心。
最终,在 2011 年 11 月 13 日,经过专案组的不懈努力和深入审讯,苏少晖无法承受心理压力,终于交代出了 “2011.01.15” 案也是他所为。
这起宁夏银川连环变态杀人案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苏少晖,这个年仅 24 岁的青年,因家庭环境的影响和自身心理的扭曲,对多名失足妇女伸出了罪恶之手,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震动和危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这起案件也提醒着人们,要关注社会边缘群体的生存状况,加强对他们的保护和关爱,同时也要重视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心理倾向,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苏少晖所供述的犯罪事实令从警 30 余年的专案组组长李晓磊都为之震惊,一个年仅 24 岁的青年,为何会有如此令人发指的举动。而对于 “2011.01.15” 案件,苏少晖虽然不承认,但在审讯时,他却多次欲言又止,话语间也闪烁其辞,这表明他极有可能还有案子没有交代。
2011 年 10 月 23 日,送检的两起命案检材因时间较长失去了做 dNA 检验的价值,专案组随即将检材送往公安部检验。专案组再次召开会议,会上邀请区公安厅、市局刑侦技术专家重新对两起案件的现场进行了分析比对,结合苏少晖所交代的案情,专家从现场分析及初次审讯过程判断 “2011.01.15” 案应该也是苏少晖所为。
专案组长李晓磊安排民警对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未破失足妇女被杀案及失踪案进行收集汇总,并在全区发布协查通报,以期望扩大线索来源。
为了进一步了解苏少晖的犯罪心理,专案组专程来到宁夏大学,找到了着名心理学专家进行分析。会诊专家根据初始材料并结合国内外近年来发生的变态杀人案件,向专案民警详细介绍了此类嫌疑人的犯罪心理。这类犯罪嫌疑人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个要素是隐蔽的作案动机。由于受到过挫折,心灵留下了创伤,或心理、情绪、性欲等要求长期处于压抑状态,这种挫折感和压抑感的积累,一方面会产生心理变态,另一方面也会加快心理扭曲,甚至使其性心理和性行为发生恶性异变。他们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报复、图财、奸情等常见的明显作案动机,也不同于常态罪犯通常意义上的满足性欲与心理平衡。
第二个要素是连续性作案。这类变态绝不会因为一次作案得逞而得到永远的生理性满足和变态性心理满足,同时第一次作案后的 “侥幸” 和 “庆幸” 心理,会让他们认为自己与被害人素不相识,没有可供公安机关追查的因果关系,觉得这种作案既安全又刺激,犯罪的欲望由此越来越难以遏制。从苏少晖杀死马小荣的过程来看,他在自己家门口就迫不及待地动手杀死被害人,而不是等进门后再动手,足以证明他的变态欲望已经极难被遏制。
第三个要素是侵害目标的不预定与选择性。也就是说这类变态很少有明确的、预定的侵害目标,但是通常有自己的特定选择,比如苏少晖的特定选择就是失足妇女,但到底是哪个失足妇女成为被害者,则是看他碰到谁。
第四个要素是习惯性作案手段。这种变态为了达到犯罪目的,满足畸形的性心理,一般作案手段都具有较为鲜明的习惯性,作案方式也比较固定,特别是性侵害方式,因为只有这样变态才能得到强烈的性满足。这种变态独特的性心理状态和满足性心理的畸形需要决定了其性行为方式的稳定性,而这种稳定性会以变态手段的习惯性和连续性表现出来。
专家的分析与专案组的判断不谋而合,这更加坚定了专案组的信心。
最终,在 2011 年 11 月 13 日,经过专案组的不懈努力和深入审讯,苏少晖无法承受心理压力,终于交代出了 “2011.01.15” 案也是他所为。
这起宁夏银川连环变态杀人案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苏少晖,这个年仅 24 岁的青年,因家庭环境的影响和自身心理的扭曲,对多名失足妇女伸出了罪恶之手,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震动和危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这起案件也提醒着人们,要关注社会边缘群体的生存状况,加强对他们的保护和关爱,同时也要重视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心理倾向,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