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归国(2/3)
还活着吗?”
陈清煜没什么好隐瞒的,他说:“活着。”
活着,而且还正是王座上的那一位,他要被像质子一样送回母国去,去给他的亲爹看。
盘桓在北麓边境的国家,覆灭过又重生过。把他送回去,就像清扫一块本来就不属于柳国的垃圾。
方彦站起来,把烛台戳在桌面上,回头去看陈清煜。
他自己把头发捋到脸颊两侧去,露出完整的染血的一张脸,然而发丝还是粘在一起的一团,只不过并不遮挡他的脸和视线。
看上去像个乞丐。
如果他的衣服上的孔雀羽花纹没有在烛光底下熠熠闪亮,那他就与乞丐无异了。
这乞丐开口说话了,他说:“陈渡的儿子,这一辈人,没有一个人能看见未来。”
方彦从鼻腔里哼出一声来:“你知道他每日泡在移星殿做什么吗?”
“柳国的皇帝,能预见任何天灾人祸,但预见不了取代他的人。连姓氏都看不清。”
“他最讨厌不姓陈的人,好像全朝上下都是他的敌人,都在虎视眈眈地觊觎他的皇位。”
“陈渡,他太相信预知了。然而人的生命本来就不是确定的。他越相信,越沉迷,越觉得自己绝不会错。”
“明明是掐死在萌芽里就能解决的事情,他呢,逃避了一辈子,提防了一辈子,到底没有防住。这个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没有缝隙的城墙和绝对的防御。”
陈清煜开口将他的话打断了:“之前他找我到移星殿,说了很多话。有一些可能并不是说给我听的。”
方彦说:“他那殿里不是有许多迷药?疯子说话,听一半就行了。”
陈清煜被噎一下,默然地点点头。
他这个角度看方彦,只能看见他的靴面,袍子角,是很粗糙的深灰色,上边沾了不少血。
非常奇怪。
自他在宫里有一点自己的权力后——虽然这些权力也是依托一个老太监的手。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个角度的人了。
横看成岭侧成峰,但趴在地上,伏在地上,看到的人永远只有一双脚,最多再加颜色各异的衣摆而已。
别人的靴子,他小时候是经常看的。倒在地上起不来的时候,被人当一块抹布踹来踹去的时候,他们的脸非常模糊,但鞋子是很近的。
就挨着陈清煜的任何一块皮肤,挨着他的脸,眼睛,非常强硬地闯到他的视野中,在他的身上留下痛苦和痕迹才罢休。
皇子们的靴子软而精致,下人们的鞋子就灰扑扑脏兮兮的,很是普通,但他们都能过来踩他一脚。
一个得不到父亲喜爱的孩子,还不如一个能狐假虎威的奴才。
他以为这种画面这辈子不会再见了。然而,在方彦面前,他又一次仔仔细细地瞧见了一双靴子的靴面。
不会踢他,不会踩他,但如果他想看清方彦的脸,就要拼尽全力地仰视他。
视野中的人走了出去。
方彦去倒了一盆温热的水,蹲下,拿着块布巾,浸湿了,非常粗鲁地擦他的脸,头发,把一切黏着的血擦干净,用手指嫌弃似的挑开他头发的打结。
直到陈清煜的脸恢复那种凄惨的白。
头发湿漉漉,脸白森森,就像志怪故事里的一个幽魂现形了。如果能在夜晚看见他的眼睛,估计会认为那是一团幽绿的鬼火。
但陈清煜一直紧闭双眼。
方彦仔细端详他的脸。
这样认真的看一张男人的脸,好像是从来没发生过的事。
但陈清煜的脸确实和中原人很不相同,他的眼窝眉骨鼻梁,一张脸上最动人的地方,长得全部是异域的标准模样。
怪不得陈渡一见他就疯了。皇宫里有这样一张外族的脸,对陈渡这种苛求血脉的人来说,比粥里混进一颗老鼠屎还恶心。
方彦说:“你跟我有什么区别,陈清煜,你只不过穿进一身皇子的衣服里,脱了衣服你甚至还比不过我。”
陈清煜咧嘴笑起来,他牙缝里也充满了血,是非常浅的粉色,而齿面是釉色的白:“但这身衣服你一辈子也穿不到。”
方彦磨一下牙,想打他脸的手停住了。
他不想跟陈清煜打嘴仗,显得太像不成熟的幼稚小孩。但见着他额头的伤,本来要打的动作也只能中断,转头拿了祛疤的伤药来,挖了一大坨覆盖在他额头眼角流血的位置。
他绝不能让陈清煜伤着脸去见陈嘉沐。那些伤疤除了能帮助他得到更多的偏爱与怜惜之外毫无用处。
陈清煜的脸被冰凉的药膏覆盖住。他的鼻腔里除了血的腥味外,终于多了另一种味道,是药的苦涩气味。
他说:“你总不会是想让我好起来吧?”
方彦说:“你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陈清煜就有点没话说。
他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感,犹豫半天,还是说道:“等我走之后……”
方彦笑起来:
陈清煜没什么好隐瞒的,他说:“活着。”
活着,而且还正是王座上的那一位,他要被像质子一样送回母国去,去给他的亲爹看。
盘桓在北麓边境的国家,覆灭过又重生过。把他送回去,就像清扫一块本来就不属于柳国的垃圾。
方彦站起来,把烛台戳在桌面上,回头去看陈清煜。
他自己把头发捋到脸颊两侧去,露出完整的染血的一张脸,然而发丝还是粘在一起的一团,只不过并不遮挡他的脸和视线。
看上去像个乞丐。
如果他的衣服上的孔雀羽花纹没有在烛光底下熠熠闪亮,那他就与乞丐无异了。
这乞丐开口说话了,他说:“陈渡的儿子,这一辈人,没有一个人能看见未来。”
方彦从鼻腔里哼出一声来:“你知道他每日泡在移星殿做什么吗?”
“柳国的皇帝,能预见任何天灾人祸,但预见不了取代他的人。连姓氏都看不清。”
“他最讨厌不姓陈的人,好像全朝上下都是他的敌人,都在虎视眈眈地觊觎他的皇位。”
“陈渡,他太相信预知了。然而人的生命本来就不是确定的。他越相信,越沉迷,越觉得自己绝不会错。”
“明明是掐死在萌芽里就能解决的事情,他呢,逃避了一辈子,提防了一辈子,到底没有防住。这个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没有缝隙的城墙和绝对的防御。”
陈清煜开口将他的话打断了:“之前他找我到移星殿,说了很多话。有一些可能并不是说给我听的。”
方彦说:“他那殿里不是有许多迷药?疯子说话,听一半就行了。”
陈清煜被噎一下,默然地点点头。
他这个角度看方彦,只能看见他的靴面,袍子角,是很粗糙的深灰色,上边沾了不少血。
非常奇怪。
自他在宫里有一点自己的权力后——虽然这些权力也是依托一个老太监的手。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个角度的人了。
横看成岭侧成峰,但趴在地上,伏在地上,看到的人永远只有一双脚,最多再加颜色各异的衣摆而已。
别人的靴子,他小时候是经常看的。倒在地上起不来的时候,被人当一块抹布踹来踹去的时候,他们的脸非常模糊,但鞋子是很近的。
就挨着陈清煜的任何一块皮肤,挨着他的脸,眼睛,非常强硬地闯到他的视野中,在他的身上留下痛苦和痕迹才罢休。
皇子们的靴子软而精致,下人们的鞋子就灰扑扑脏兮兮的,很是普通,但他们都能过来踩他一脚。
一个得不到父亲喜爱的孩子,还不如一个能狐假虎威的奴才。
他以为这种画面这辈子不会再见了。然而,在方彦面前,他又一次仔仔细细地瞧见了一双靴子的靴面。
不会踢他,不会踩他,但如果他想看清方彦的脸,就要拼尽全力地仰视他。
视野中的人走了出去。
方彦去倒了一盆温热的水,蹲下,拿着块布巾,浸湿了,非常粗鲁地擦他的脸,头发,把一切黏着的血擦干净,用手指嫌弃似的挑开他头发的打结。
直到陈清煜的脸恢复那种凄惨的白。
头发湿漉漉,脸白森森,就像志怪故事里的一个幽魂现形了。如果能在夜晚看见他的眼睛,估计会认为那是一团幽绿的鬼火。
但陈清煜一直紧闭双眼。
方彦仔细端详他的脸。
这样认真的看一张男人的脸,好像是从来没发生过的事。
但陈清煜的脸确实和中原人很不相同,他的眼窝眉骨鼻梁,一张脸上最动人的地方,长得全部是异域的标准模样。
怪不得陈渡一见他就疯了。皇宫里有这样一张外族的脸,对陈渡这种苛求血脉的人来说,比粥里混进一颗老鼠屎还恶心。
方彦说:“你跟我有什么区别,陈清煜,你只不过穿进一身皇子的衣服里,脱了衣服你甚至还比不过我。”
陈清煜咧嘴笑起来,他牙缝里也充满了血,是非常浅的粉色,而齿面是釉色的白:“但这身衣服你一辈子也穿不到。”
方彦磨一下牙,想打他脸的手停住了。
他不想跟陈清煜打嘴仗,显得太像不成熟的幼稚小孩。但见着他额头的伤,本来要打的动作也只能中断,转头拿了祛疤的伤药来,挖了一大坨覆盖在他额头眼角流血的位置。
他绝不能让陈清煜伤着脸去见陈嘉沐。那些伤疤除了能帮助他得到更多的偏爱与怜惜之外毫无用处。
陈清煜的脸被冰凉的药膏覆盖住。他的鼻腔里除了血的腥味外,终于多了另一种味道,是药的苦涩气味。
他说:“你总不会是想让我好起来吧?”
方彦说:“你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陈清煜就有点没话说。
他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感,犹豫半天,还是说道:“等我走之后……”
方彦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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