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劫掠与烽火再起(2/3)
,敖失部落被一团熊熊烈火所笼罩,血流成河,哀嚎之声不绝于耳,宛如人间炼狱。
在经历了烧杀抢掠以及无恶不作的杀戮之后,所有的突厥人都聚集在了军营前面的空地上。
他们每个人都是满载而归,几乎就没有一个空手的,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抢劫来的金银财宝和钱币,驱赶着成群的牛、羊,马等牲畜......
当然了,更多的西突厥人,则是看守着两条用绳索束缚在一起的长长队伍。
一条是奥失部落的年轻貌美的女子,一条是被抓来的奥失男人,无论年迈的老人,还是稚嫩的孩童,他们都被残忍地捆绑在一起。
就在奥失部人为自己的命运感到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一个骑着一匹黑色战马的突厥战士突然闯入了他们的视线。
“你们如果要想活命,就跟着我们,去杀人。只要杀死一个人,无论是唐人也好,其他部落的人也罢,只要杀死了一个人,就可以活命不说,这些女人,由你们先挑选一个带走。”
这名突厥人首领手持一柄染血的弯刀,对着一名名奥索部落的男人,威胁道。
他想要用这些人的生命和女人,来胁迫这些奥失部的俘虏投靠突厥,壮大他们的实力。
说话间,似乎也着急这些俘虏答不答应,突厥人像是牵牲口一样,牵着他们朝着下一个部落而去......
阳光明媚,秋风习习,胜州城一如既往的繁华。
在与诸多部落展开交易后,随着交易的越发频繁,以及货物种类的日益丰富。
胜州城逐渐发展成为草原与中原的贸易中心。
当然了,随着商贸活动的日益繁荣,加上胜州与现在的突厥为邻,为了防止一些不安定的因素。
李恪将胜州城暂代管理的任务交给了单成天。
作为曾经勾注山上一方巨枭的钻天鹞,也是颇费了一番脑筋。
在如今的胜州城,除了常规的增加了守备军,并对进出城的人员和货物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外。
他还在胜州方圆二十里内,撒下来了无数的巡逻骑兵和暗哨。
这些巡逻人员和探子如同一张无形的网,将胜州城紧紧地包裹在其中,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无法逃过他的眼睛和耳朵。
而统领这些巡逻人员和探子的首领,不是别人,正是李恪器重的深泉寨丁鼠。
一个长相丑陋,但是对侦查有着绝对天赋的男人。
此时,在离着胜州十来里的一处小河旁,带着七八名骑兵巡视的丁鼠,正在此处进行修整。
相对于在勾注山上时而言,现在的丁鼠可谓模样大变。
在勾注山上,虽说他们都是山贼土匪,听起来就让小儿止啼的狠辣角色。
但是在这北地之中,这里前有突厥,后有大唐官军,中间还夹着一个梁师都,加上勾注山地处偏僻,其实也没有多少的油水可捞。
更何况山贼土匪,也是有着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通常不会太过招摇,以免引起官军的注意。
其实也是饱一顿饿一顿,过着堪堪比一些贫苦百姓的生活好上一些的日子,最多也就是自由一些罢了。
但自从被李恪收编之后,丁鼠的生活也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往穿着如同叫花子一般的衣服,如今也换上了一身防御与美观并存的皮甲,腰间挂着微风的唐刀,骑着高头大马。
从以前的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变成了每个月都有稳定的俸禄,生活有了保障。
最后,他更是从以前的默默无闻的山贼,成功洗白,变成了大唐的官军。
当然了,而丁鼠能有如今的成就,其实也并非是机缘巧合。
他与那些半路上山的张英男唐俊悟等人不同,丁鼠自幼便在漠北长大,对于山林之间的地形地貌了如指掌。
为人机警不说,脑子也非常好使,具备着极强的侦查能力,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优的路线。
走过一两次的地方,他便能轻车熟路,如同在自己家一般。
这些天赋在和平年代或许并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在如今这个乱世之中,却是极为难得的才能。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恪才会如此器重丁鼠,而第一次暂代管理胜州城的单成天,更是直接点名留下了丁鼠,让他负责胜州城的巡视任务。
骑兵们纷纷下马,他们来到河边,捧起清凉的水喝下,然后坐在河边休息。
丁鼠却并未放松警惕,他时刻关注着周围的动静,耳朵更是仔细地聆听着远方的声音。
“老大,咱们接下来去哪?是往前再走一段还是直接回城?”
说话之人叫阿达,也是丁鼠最得意的属下,同时在李恪刚上深泉寨,想要截取梁师都上供给突厥人贡品时。
也是他们俩以及阿达的徒弟石头,三个人冒着生命的危险,轮流盯梢突厥狼骑,这才给李恪抓住机会,为最后的胜利,赢得了契机。
“再往前探查五里,若
在经历了烧杀抢掠以及无恶不作的杀戮之后,所有的突厥人都聚集在了军营前面的空地上。
他们每个人都是满载而归,几乎就没有一个空手的,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抢劫来的金银财宝和钱币,驱赶着成群的牛、羊,马等牲畜......
当然了,更多的西突厥人,则是看守着两条用绳索束缚在一起的长长队伍。
一条是奥失部落的年轻貌美的女子,一条是被抓来的奥失男人,无论年迈的老人,还是稚嫩的孩童,他们都被残忍地捆绑在一起。
就在奥失部人为自己的命运感到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一个骑着一匹黑色战马的突厥战士突然闯入了他们的视线。
“你们如果要想活命,就跟着我们,去杀人。只要杀死一个人,无论是唐人也好,其他部落的人也罢,只要杀死了一个人,就可以活命不说,这些女人,由你们先挑选一个带走。”
这名突厥人首领手持一柄染血的弯刀,对着一名名奥索部落的男人,威胁道。
他想要用这些人的生命和女人,来胁迫这些奥失部的俘虏投靠突厥,壮大他们的实力。
说话间,似乎也着急这些俘虏答不答应,突厥人像是牵牲口一样,牵着他们朝着下一个部落而去......
阳光明媚,秋风习习,胜州城一如既往的繁华。
在与诸多部落展开交易后,随着交易的越发频繁,以及货物种类的日益丰富。
胜州城逐渐发展成为草原与中原的贸易中心。
当然了,随着商贸活动的日益繁荣,加上胜州与现在的突厥为邻,为了防止一些不安定的因素。
李恪将胜州城暂代管理的任务交给了单成天。
作为曾经勾注山上一方巨枭的钻天鹞,也是颇费了一番脑筋。
在如今的胜州城,除了常规的增加了守备军,并对进出城的人员和货物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外。
他还在胜州方圆二十里内,撒下来了无数的巡逻骑兵和暗哨。
这些巡逻人员和探子如同一张无形的网,将胜州城紧紧地包裹在其中,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无法逃过他的眼睛和耳朵。
而统领这些巡逻人员和探子的首领,不是别人,正是李恪器重的深泉寨丁鼠。
一个长相丑陋,但是对侦查有着绝对天赋的男人。
此时,在离着胜州十来里的一处小河旁,带着七八名骑兵巡视的丁鼠,正在此处进行修整。
相对于在勾注山上时而言,现在的丁鼠可谓模样大变。
在勾注山上,虽说他们都是山贼土匪,听起来就让小儿止啼的狠辣角色。
但是在这北地之中,这里前有突厥,后有大唐官军,中间还夹着一个梁师都,加上勾注山地处偏僻,其实也没有多少的油水可捞。
更何况山贼土匪,也是有着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通常不会太过招摇,以免引起官军的注意。
其实也是饱一顿饿一顿,过着堪堪比一些贫苦百姓的生活好上一些的日子,最多也就是自由一些罢了。
但自从被李恪收编之后,丁鼠的生活也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往穿着如同叫花子一般的衣服,如今也换上了一身防御与美观并存的皮甲,腰间挂着微风的唐刀,骑着高头大马。
从以前的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变成了每个月都有稳定的俸禄,生活有了保障。
最后,他更是从以前的默默无闻的山贼,成功洗白,变成了大唐的官军。
当然了,而丁鼠能有如今的成就,其实也并非是机缘巧合。
他与那些半路上山的张英男唐俊悟等人不同,丁鼠自幼便在漠北长大,对于山林之间的地形地貌了如指掌。
为人机警不说,脑子也非常好使,具备着极强的侦查能力,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优的路线。
走过一两次的地方,他便能轻车熟路,如同在自己家一般。
这些天赋在和平年代或许并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在如今这个乱世之中,却是极为难得的才能。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恪才会如此器重丁鼠,而第一次暂代管理胜州城的单成天,更是直接点名留下了丁鼠,让他负责胜州城的巡视任务。
骑兵们纷纷下马,他们来到河边,捧起清凉的水喝下,然后坐在河边休息。
丁鼠却并未放松警惕,他时刻关注着周围的动静,耳朵更是仔细地聆听着远方的声音。
“老大,咱们接下来去哪?是往前再走一段还是直接回城?”
说话之人叫阿达,也是丁鼠最得意的属下,同时在李恪刚上深泉寨,想要截取梁师都上供给突厥人贡品时。
也是他们俩以及阿达的徒弟石头,三个人冒着生命的危险,轮流盯梢突厥狼骑,这才给李恪抓住机会,为最后的胜利,赢得了契机。
“再往前探查五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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