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招纳草原人,耕牛保护(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多秦国骑兵,都被李言嘉奖了一番。

    把晏明和方贤太带回来的战利品赏赐一番以后。

    还剩下羊十六多万头,牛一万七千多头。

    这十八万头牛羊可以算是此次秦国出兵草原的国家收入。

    牛自然好安排,一万多头牛将被悉数安排作为国家耕牛使用。

    由于牛是极其重要的生产工具,所以,在秦国,对于耕牛是有很多保护的。

    比如说,秦国有专门的官员,负责管理统计耕牛的数量。

    这个官职被称为牛人,属于每一个县都有的存在。

    如果一年当中,出现饲养牛十头以上,死亡三分之一以上,或是饲养牛十头以下死亡三头的情况,除了追究养牛牛人的责任以外,当地县令和县丞也要追责。

    而且,耕牛买卖是受到严格控制的,不管耕牛属于谁,想要进行耕牛买卖,必须要经过当地官府同意,而且,过手的官方官员,最起码得是县令一级。

    就是说,县令以下的官吏,不具备监督耕牛买卖的权力。

    至于杀牛,偷牛这种行为,处罚极其严格。

    在秦国,故意杀牛的罪过可是和杀人一个级别的。

    偷牛被抓住,要坐牢一坤年不说,还要罚没和一头牛等价的罚款。

    而耕牛除了百姓拥有的私牛以外,还有公牛。

    所谓的公牛便是国家饲养的牛,在春耕时期,国家会将公牛出租给无牛的百姓,帮助其耕种。

    百姓通过支付一定的租金,便可以租到耕牛。

    算是变相提高百姓耕种效率的一种方法。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