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集 阿娇失宠(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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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光六年,堂邑侯陈午去世。汉武帝亲到堂邑侯府吊丧,并向姑母问安。

    馆陶长公主迎入正堂拜谢,参见天子,再受家礼,姑侄寒暄已毕。

    尚未坐定,汉武帝便道:既入侯府,欲拜见主人翁者。

    因当时姑父已死,此话显然是另有所指,言外有意。

    长公主听罢大惊,赶紧下殿,去掉耳环首饰,伏地请罪:臣妾行为无状,辜负陛下厚望,该当死罪。陛下未令交有司审问,已甚显宽容,我岂不知?死罪!死罪!

    汉武帝:姑母平身,寡人不怪,只管去叫主人翁,出来与我相见。

    长公主见侄儿和颜悦色,并未发怒,遂重新收拾簪环,亲到东厢房中,将董偃引出。二人来至正堂,并肩向天子下拜,一起磕头请罪。

    汉武帝仔细相看董偃一番,暗自佩服姑母眼光,并不怪罪,还命侍者,赏赐董偃衣冠。公主如释重负,当即盛摆筵宴,相请汉武帝入席,亲自为皇帝奉食进觞。

    董偃见皇帝以“主人翁”相称,也便放下心来;酒过三巡,竟便以此自谓。汉武帝大笑,饮宴甚欢。宴罢,董偃贵宠之名,天下皆知。

    又一日,武帝诏命在宣室设宴,款待窦太主和董偃。

    太主与董偃奉命入宫,当要进入宣室,常侍郎东方朔执戟上前阻拦,不许进入。

    武帝不悦:朕之至亲贵客,卿何拦之?

    东方朔:太主可也,董偃不可。

    武帝:却是何故?

    东方朔:董偃非但不可入此宣室,且有三罪可杀!

    太主:你乃下臣,何敢无礼如此!

    武帝:姑母且慢动怒。东方朔,你且说来,董卿犯有哪般三罪?

    东方朔:以下臣私侍公主,死罪一也;坏风化,乱礼制,违先王法度,死罪二也;陛下正当壮盛,须积思六经,留心王事,追慕唐虞之政,仰敬三代教化。而董偃不知依经劝学,反以靡丽为重,奢侈为称,尽狗马之乐,极耳目之欲,行邪枉之道,径淫辟之路,此国之大贼,民之大害,死罪三也。故此不可令其登堂入室,且请诛之,以靖朝廷!

    太主及董偃闻此,齐都变色,竟无语可答。

    武帝沉默良久,笑道:朕之家事,卿休擅加干涉。

    东方朔:不诛董偃可矣。但宣室乃是朝廷演礼重地,是臣职责所在,不敢放入。

    武帝:酒宴已备,奈何?下不为例可也!

    东方朔:万万不可。宣室是先王正殿,非议论国事,不能进也!惟其如此,淫乱方除。陛下博览群书,熟知史事,当思前鉴未远。

    武帝:有何前鉴?

    东方朔:昔竖貂教齐桓公以淫乱,终与易牙为患;庆父缢于莒国,鲁难方已;管蔡伏诛,周室得安。以上诸事,陛下岂有不知?然乱而后治,岂若防患于未然乎!

    武帝闻听其言方正有理,只得向东方朔让步。乃命罢宴宣室,改在北宫;并令董偃休走正门,改从东司马门进宫,改称东交门。为奖励东方朔犯颜直谏之功,更命赏金三十斤。

    画外音:从此之后,董偃逐渐失去天子宠爱,三十岁便即去世。数载之后,长公主刘嫖去世,与董偃合葬霸陵。后世历代公主贵人行越礼之事,刘嫖及董偃是始作俑者。

    镜头闪回,叙说东方朔其人其事。

    东方朔字曼倩,平原郡厌次县人。喜欢古籍,爱好儒家经术,广览诸子百家之书。

    建元元年,征召天下贤良方正,以及文学之士。各地士人、儒生,纷纷上书应聘。

    东方朔上书,写满三千竹简,两人扛抬入宫,汉武帝两月方才读毕。

    又读其自荐书中道:臣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年十二学书。三冬,文史足用。年十五学击剑,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之具,钲鼓之教,亦诵二十二万言。臣今二十二岁,身高九尺三寸。目如明珠,齿若编贝,勇逾孟贲,捷似庆忌,廉比鲍叔,信效尾生。类似臣者,可为天子之臣矣!

    武帝览奏大笑:此狂儒也。但亦谓气概不凡,命为公车令!

    公车令俸禄微薄,东方朔很是不满。

    为尽快得到天子召见,东方朔故意吓唬养马侏儒:皇帝说尔等不能种田,不能打仗,更无治国安邦之才,对国家无益,将欲杀之。

    侏儒大恐,哭向天子求饶。

    汉武帝问明原委,即召东方朔责问。

    东方朔趁机奏道:臣诈言吓之,不得已也。侏儒身高三尺,臣身高九尺,俸禄却是一般,岂非撑死若辈,饿死小臣!圣上如不重用,干脆放我回家,臣不愿白白耗费京城之粮。

    武帝听后捧腹大笑,命为金马门待诏。至此东方朔得以亲近天子,时常备询。

    汉武帝有次与众侍臣射覆猜谜,亲置壁虎于盂中,无人猜中。

    东方朔道:臣尝学《易》,请允试猜之。

    武帝:未料卿尚有此能耶?若是猜中有奖,不中则罚。

    东方朔叠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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