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金军南下如同逛后花园,宋徽宗被夺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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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四川,福建,广东。”

    “而这些地方,在宋朝刚建立的时候,江苏浙江江西地区,分别是吴越与南唐,两湖地区是楚国,四川地区是后蜀,福建地区是闽,广东地区是南汉。”

    “宋徽宗就没说收山东地区的免夫钱,因为山东地区原本就是宋朝的地盘。”

    “而以上那些征收免夫钱的地区,都不是宋朝的领土,而是宋朝建立之后打下来的。”

    “而在这些地方政权眼里,你赵宋,就是个外来户!”

    “我的国家被你亡了,没办法,才寄人篱下。”

    “其中,有很多是武力征服的,如后蜀,南汉,南唐,北汉。”

    “而还有一些,是投降的,就比如,吴越!”

    “吴越王在北宋统一南方的大势所趋下,主动归降,将吴越的领土和军队交给了北宋。”

    “而吴越地区,也因为投降,完整的保留了吴越地区的士卒。”

    “吴越地区,主要就是浙江一代,加上一半江苏,一半福建,大概就是,浙江、福建、一半江苏。”

    “而吴越这个地方,因为有水运与海运的便利,各地方的士绅,几乎是富可敌国,”

    “所以,这地方,必须得出钱。”

    “之前你这地方出过方腊,想要事情,不出钱是不行的!”

    “而其他地方,同样的富庶。”

    “四川,是因为盐。”

    “江西是因为瓷器,两湖是因为铜器。”

    “其实与明朝差不多。”

    “就是因为这些东西,赚得盆满钵满,不出钱,可能么?”

    “要是不出钱,那就得军法处置了。”

    “眼看着皇帝如此武德充沛,没办法,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出呗!不出钱等死么?”

    “关键是,宋徽宗的操作还不止如此!”

    “看看六年六月之后,宋徽宗都下了哪些诏就知道了!”

    “冬十月二十七日,诏:有收藏习用苏、黄之文者,并令焚毁,犯者以大不恭论。”

    “十月三十日,诏:内外官一律以三年为任期,治绩着闻者再任,永远作为标准。”

    “十一月十九日,诏:监司选择有治绩的县令保举荐奏,召赴都堂审察录用,不得超过三人。”

    “十二月初一,诏:诏百官遵行元丰法制。(元丰法制,就是王安石变法)”

    “宣和七年春正月二十一,诏:罢除各路提举常平官属,有罪应当罢除者把名字报到朝廷;并且命令三省修治已废之法。”

    “二月初二,诏:御史核察赃吏。”

    “夏四月十九,恢复州县免行钱。”

    “四月二十七,诏:实行元丰官制。恢复尚书令的名称,虚而不授;三公只作为阶官,不统领三省事务。”

    “五月十六,诏:诏各路帅臣推举有才略的将校,监司推举有政绩的守令,每年各三人。 ”

    “六月初六,封童贯为广阳郡王。”

    “六月初八,诏:臣僚擅自与宦官来往者,以罪论处。”

    “十一月初三,诏:无出身待制官以上,年龄到三十岁连续任职满十年,才允许任子。”

    “以上,就是宋徽宗下达的诏令。”

    “这下达的诏令有问题吗?完全没有问题。”

    “禁止收藏学习苏轼、黄庭坚的文章,主要是,苏轼与黄庭坚,都是旧党。”

    “同时,也改了内官任期的制度,防止一家做大,最终再次导致赵匡胤死后,某太监联合赵光义篡位的事。”

    “只要重要职位的太监经常换,那太监的权利,可就不大了。”

    “让百官遵从王安石变法,这也没毛病,当然,这一条,还是给那些旧党看的。”

    “第二年,还是变法,改制,然后查贪官,查污吏,有罪的论罪!”

    “甚至,还限制了三公的权利,此后,三公就不在统领事物。”

    “所谓的三公,就是太师太傅太保。”

    “而北宋时期,比较出名的太师太傅太保,分别有:赵普、韩琦、文彦博、司马光、王安石、范仲淹。”

    “而宋徽宗时期的太师、太傅、太保,分别是:蔡京、王黼、童贯。”

    “由此可见,宋徽宗不仅用蔡京,也在防止蔡京真正的做大,说白了,此时的宋徽宗,早就是一个精于帝王心术的皇帝。”

    “用蔡京的同时,也会在一些方面制衡。”

    “当然,不管是太师、太傅还是太保,都是加衔,没有实权后,会有一定的限制,但问题也不大。”

    “而之后,也算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十一月初三那一条,无出身待制以上、年及三十通历任满十岁,乃许任子。”

    “这就得说‘恩荫法’了。”

    “以前的‘恩荫法’,只要是上辈有功,就可以给后辈入学任官的待遇。”

    “之前也说过,‘恩荫法’就是宋朝冗官冗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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