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不想太过分(6/7)
2室。”
侯小飞眯起了眼睛,声音有些模糊,但话语中的意思很明显,没有任何错误。
沈呈呈越发的觉得,这家伙绝对是在诈酒!
然后,在大厅里所有客人的目光中,瘦弱的沈呈呈再次将那个大男子抱了起来,然后在所有人的目光中,两人从“客轮”上走了下来。
沈呈呈在滨河路上看见了侯小飞的黑色重型摩托车,本来她是想自己骑着摩托车带侯小飞回去的,可一想摩托车上没有后排座位,她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还好她没有这么做,否则的话,明天早上的报纸上,恐怕就是这个标题了。
大半夜的,一个女人开着一辆摩托车,还带着一具尸体和一具尸体。
沈呈呈将侯小飞搀扶起来,掏出手机一看,现在是半夜一点,因为凉州市的风俗习惯,街上根本就没有一辆出租车。
两个人都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我下了个 App,好像是个出租车。”
侯小飞趴在沈呈呈的肩上,似睡非睡地说着话,但是沈呈呈还是能听见,他让她下载一款出租车软件。
第二天,天刚刚蒙蒙亮,高明华等人就把早餐做好了,正等着他们出去干活。李佳并没有动,因为她对这些食物并不感兴趣,那些食物都是用来喂养猪的,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让自己受苦。
带着几分不好意思,李佳开心地喝了一碗瘦肉粥,没有肉,她觉得很不舒服,需要补充营养。
李佳很在意自己的身体,但她更在意自己的身体,她不希望生病,到时候自己不舒服也就算了,怎么都不能去。
她是个保养得很好的女人,三十多岁的时候,从来没有打过点滴,虽然不能生育,但是身体却很好。
昨天晚上,她就想好了,趁着家里没人,天气也不冷,她决定去镇上转转,感受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高家所在的村子离县城很近,步行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而且地处大路,并不是很好走,不会像其他村子那样,从这里到县城,至少要花上一天的时间。
外出虽是要推荐信,可李佳既不是出差,也不是住宿,也不是去其他县,不用队长的推荐信。
原主没有读过书,只是读了几个大字,却不认识。她长得还不错,村子里瞎子瞎子多了去了,这只是一个时代的事情,没人会嘲笑她。
均西县在江北省,她是知道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在县城的西面,有一个煤矿,里面有不少的工作人员,薪水很高,福利也不错,是所有外国人都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那些年轻男女,更是受欢迎。
通往县里的道路是一条泥路,不过还好,李佳并没有花费太大的力气。不过,看到这片荒芜的土地,她还是有些不适应。
“明华他娘,还有明华的母亲,你们在这里等着我。”
李佳听到身后有人在喊自己,但她并不知道那是在跟自己说话,等对方走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自己口中的“明华他娘”竟然是自己。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上身是一件蓝色的衬衣,下身是一条宽大的黑裤,脚上踩着一只旧鞋子,头发上还缠着一条布条,看起来很正常,并不像大多数人那样瘦弱。
李佳认识这个媒人,附近的人都想让她做媒,当初高明华跟高明军结婚,也是她撮合的,人品还算可以。
“喂,刘姐,怎么了?抱歉,我最近心情不好,所以没有注意,还请您不要介意!”李佳有些尴尬地说道。看样子她得习惯他的外号了,否则别人让她做什么她都不答应。
“我明白你的难处,怎么会怪你,你要去哪儿?”刘翠娘挥挥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李佳说道:“我得去镇上,将我们需要的东西都给买下来,免得到时候下大雪的时候,我也要回市里,免得到时候冻得慌。”
李佳总不能告诉他,她只是到镇上来了解一下价格,了解一下行情,否则将来她在“小淘淘”上购买了一些商品,却被告知镇上没有,那就太冒险了。
原主来了一趟镇上,却有很多没有去过的地方,自然要自己去看一看。
“我也要进城,这几天我让女儿攒了一些布匹,准备带回家过年。”
刘翠娘说这话的时候,颇有些自豪,自家三闺女是从城市来的,如今在县里的一家工厂上班,那可是相当体面,而且待遇还不错。
如果工厂有质量问题,可以让女人们优先采购,而不是布匹,作为母亲,她觉得自己很有面子。
“刘姐运气真好。”李佳随口夸赞了一声,她现在的工作还算可以,但是再过两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倒不是她瞧不起人,而是她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如果是以前,刘翠娘一定会夸赞李佳的运气不错,但现在却不能这么说,否则别人会觉得她在嘲讽她,作为一个媒人,能不得罪就不得罪,否则别人怎么可能相信她。
刘翠娘讪讪一笑,话锋一转:“明华的母亲,不是我多嘴,
侯小飞眯起了眼睛,声音有些模糊,但话语中的意思很明显,没有任何错误。
沈呈呈越发的觉得,这家伙绝对是在诈酒!
然后,在大厅里所有客人的目光中,瘦弱的沈呈呈再次将那个大男子抱了起来,然后在所有人的目光中,两人从“客轮”上走了下来。
沈呈呈在滨河路上看见了侯小飞的黑色重型摩托车,本来她是想自己骑着摩托车带侯小飞回去的,可一想摩托车上没有后排座位,她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还好她没有这么做,否则的话,明天早上的报纸上,恐怕就是这个标题了。
大半夜的,一个女人开着一辆摩托车,还带着一具尸体和一具尸体。
沈呈呈将侯小飞搀扶起来,掏出手机一看,现在是半夜一点,因为凉州市的风俗习惯,街上根本就没有一辆出租车。
两个人都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我下了个 App,好像是个出租车。”
侯小飞趴在沈呈呈的肩上,似睡非睡地说着话,但是沈呈呈还是能听见,他让她下载一款出租车软件。
第二天,天刚刚蒙蒙亮,高明华等人就把早餐做好了,正等着他们出去干活。李佳并没有动,因为她对这些食物并不感兴趣,那些食物都是用来喂养猪的,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让自己受苦。
带着几分不好意思,李佳开心地喝了一碗瘦肉粥,没有肉,她觉得很不舒服,需要补充营养。
李佳很在意自己的身体,但她更在意自己的身体,她不希望生病,到时候自己不舒服也就算了,怎么都不能去。
她是个保养得很好的女人,三十多岁的时候,从来没有打过点滴,虽然不能生育,但是身体却很好。
昨天晚上,她就想好了,趁着家里没人,天气也不冷,她决定去镇上转转,感受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高家所在的村子离县城很近,步行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而且地处大路,并不是很好走,不会像其他村子那样,从这里到县城,至少要花上一天的时间。
外出虽是要推荐信,可李佳既不是出差,也不是住宿,也不是去其他县,不用队长的推荐信。
原主没有读过书,只是读了几个大字,却不认识。她长得还不错,村子里瞎子瞎子多了去了,这只是一个时代的事情,没人会嘲笑她。
均西县在江北省,她是知道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在县城的西面,有一个煤矿,里面有不少的工作人员,薪水很高,福利也不错,是所有外国人都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那些年轻男女,更是受欢迎。
通往县里的道路是一条泥路,不过还好,李佳并没有花费太大的力气。不过,看到这片荒芜的土地,她还是有些不适应。
“明华他娘,还有明华的母亲,你们在这里等着我。”
李佳听到身后有人在喊自己,但她并不知道那是在跟自己说话,等对方走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自己口中的“明华他娘”竟然是自己。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上身是一件蓝色的衬衣,下身是一条宽大的黑裤,脚上踩着一只旧鞋子,头发上还缠着一条布条,看起来很正常,并不像大多数人那样瘦弱。
李佳认识这个媒人,附近的人都想让她做媒,当初高明华跟高明军结婚,也是她撮合的,人品还算可以。
“喂,刘姐,怎么了?抱歉,我最近心情不好,所以没有注意,还请您不要介意!”李佳有些尴尬地说道。看样子她得习惯他的外号了,否则别人让她做什么她都不答应。
“我明白你的难处,怎么会怪你,你要去哪儿?”刘翠娘挥挥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李佳说道:“我得去镇上,将我们需要的东西都给买下来,免得到时候下大雪的时候,我也要回市里,免得到时候冻得慌。”
李佳总不能告诉他,她只是到镇上来了解一下价格,了解一下行情,否则将来她在“小淘淘”上购买了一些商品,却被告知镇上没有,那就太冒险了。
原主来了一趟镇上,却有很多没有去过的地方,自然要自己去看一看。
“我也要进城,这几天我让女儿攒了一些布匹,准备带回家过年。”
刘翠娘说这话的时候,颇有些自豪,自家三闺女是从城市来的,如今在县里的一家工厂上班,那可是相当体面,而且待遇还不错。
如果工厂有质量问题,可以让女人们优先采购,而不是布匹,作为母亲,她觉得自己很有面子。
“刘姐运气真好。”李佳随口夸赞了一声,她现在的工作还算可以,但是再过两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倒不是她瞧不起人,而是她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如果是以前,刘翠娘一定会夸赞李佳的运气不错,但现在却不能这么说,否则别人会觉得她在嘲讽她,作为一个媒人,能不得罪就不得罪,否则别人怎么可能相信她。
刘翠娘讪讪一笑,话锋一转:“明华的母亲,不是我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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