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法不容情(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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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赖那一句……”

    “法外无恩,法不容情!”

    ……

    子思齐搬出了一个经典案例。

    母病,子为孝,无奈违法。

    何为?

    类似的例子在后世也是有的。

    比如:在乡下,你的老婆心脏病突发,已经休克过去了。

    可村里有空的人都不会开车。

    只有你会开车……

    但你又喝了酒。

    怎么办?

    叫救护车?

    不说乡下那路况条件,救护车总得一来一回,必然增加老婆的危险。

    你若亲自开车送,则会违反交通法。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种时候。

    法律真能不容情吗?

    回到此刻。

    一边是亲人,一边是法律。

    古今之通译。

    人情法理。

    究竟哪个重要?

    似乎只要是个人……

    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先救自己的至亲。

    哪怕喝酒开车违法,也不能让老婆出事。

    纵然违反宵禁会被治罪,也不能置病母于不顾。

    终于。

    “嘭!”

    道家人宗掌门鹖冠子桌子一拍,开口道:“人情至孝,在危机时刻,自当要大于法理……若秦法连民众最朴素的孝母之情都要阻止,我只能说……暴秦之名,名副其实!”

    鹖冠子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态度明确到不能再明确。

    商山四皓也纷纷附和。

    甪里先生周术:“秦吏遇到这种特殊情况,却没有任何变通,只知死遵法纪办差,进而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恶果……可见秦法确实存在着不可否认的弊端。”

    绮里季:“秦法罔顾现实情况,有阻孝道,理应改制……法当容情,法必容情!”

    东园公和夏黄公没有说话。

    因为这才刚开场,有周术、绮里季配合鹖冠子就已经足够了。

    至此。

    子思齐等人的诉求也就一目了然了。

    他们要修正秦法……法当容情,法必容情。

    情,等于人情。

    人情孝道。

    即为民意。

    综上。

    子思齐等人绕了一大圈,就是为了把民意主导司法的论点,再重新拉回来。

    东道主席位。

    荀子与公羊派面面相觑了下,两人自然第一时间便搞清楚了子思齐等人的谋划。

    不得不说。

    十分巧妙。

    一看就是经过了精心设计。

    开局就是一个下马威。

    就问你……司法究竟应不应该容情……

    这个问题,对于荀子和公羊派来说,显然他们也得老老实实认可子思齐的论点。

    司法怎能毫不容情呢?

    那岂非真就完完全全成了君王的统治工具?

    商君的独夫之法。

    就连在儒家八派中较为激进的荀子和公羊派,也是无法认同的。

    荀子:“子思齐选了个很好的论辩切入点,也不知道是商山四皓中的哪一位替他想的。”

    公羊派:“荀师兄觉得子思齐自己想不出来?”

    荀子:“他要是能独自想出来,还有必要费尽心思的邀请商山四皓吗?”

    公羊派:“嗯!有理。”

    乐正氏:“~(? ′?` ?)~”

    ……

    台上。

    子思齐沉声发难完毕,开始坐等对手的反驳。

    而许尚也没有沉吟太久。

    许尚:“首先我要申明两点。”

    子思齐眉头一挑:“哦?哪两点?”

    “第一。”

    许尚竖起一根手指头:“宵禁制度从周朝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并且还有对应的官员:【司寤氏】,其专门带领军士负责宵禁事宜。”

    “具体的方法就是根据皓月星辰的方位,进而划分夜间时辰,维持秩序。”

    “延至孝公时期的大秦,依据商君之法,确实只准民众在白天活动。”

    “具体的相关记载,是有谒者晚间醉酒乱逛,且在遭遇秦吏之时,未曾选择止步,而是本能的逃逸……遂遭当场射杀。”

    “后由历代秦君修正宵禁之法,晚间可以行走,却需要在遇到秦吏之时,第一时间呈上自己的验、传!”

    “验、传之上,必须得表明自己拥有夜间行走的资格,有正长签字担保,尔后便是因何事,去何处,寻找何人。”

    ……

    商君之法,确实无情。

    这是没得说的。

    最着名的当属……

    你贬低秦法,需要遭到流放。

    你称赞秦法,同样也要遭到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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