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2章 大明朝行贿受贿的方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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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驿站。

    巡盐御史宋权像往常一样早早地起床漱口。

    他是巡盐的第一负责人。

    满朝文武和地方官员都在盯着他的一言一行。

    要做到不留把柄还需打铁自身硬。

    所以他每天都会按时上衙(上班),按时散衙。

    既不迟到,也不早退。

    吃完早饭后,宋权坐着轿子前往两淮都转运盐使司衙门。

    在去的路上,他开始思考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截止到年底,要给朝廷交多少钱。

    这个问题十分重要。

    不但涉及他的个人前途,还事关辽东的战事甚至整个朝廷的运转。

    年初时,朝廷预估亏空是三百万两。

    据最新的消息。

    由于开始在辽西走廊筑堡,外加辽东阵亡将士的抚恤银和山东的水灾,所以朝廷今年的亏空又比年初的预估高了许多。

    大约是四百五十万两。

    有三百万两的亏空,他就上交三百万两。

    毕竟完成任务就行。

    现在突然涨到了四百五十万两,他舍不得上交。

    没错!

    他巡盐的钱不止三百万两,具体多少钱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

    巡盐的钱该怎么分?

    在明代。

    官场上权和钱是分开的,联系不到一起。

    最起码在表面上是这样。

    这么说吧,以管钱的户部为例。

    支出的每一文钱不但会经过内部层层审核,还要经过其他各衙门的核对。

    最后还要交给司礼监和崇祯核验。

    想从账面上捣鬼,根本不可能。

    当然了。

    若是真的出了问题,这些官员又会因为害怕受到牵连而联合起来进行自保。

    既然这么严格,官员们又是如何贪腐的呢?

    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

    当时能在官场上立足的人,都是精明人里面的佼佼者。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搞钱的方法。

    在县里,最简单的搞钱办法是盘剥百姓。

    这种事当然不能由知县亲自来办,而是交给下面县丞,主簿,典史等人。

    他们或用刑狱勒索,或用增加徭役的办法搞到钱,然后再拿出一部分钱孝敬给知县。

    孝敬的办法也有很多种。

    最低级的办法是知县直接收钱。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知县收了下面人的钱,等于授人以柄。

    下面的人一旦出事,知县就会受到牵连。

    为了不让自己出事,知县不得不对下面的人进行偏袒。

    结果就是知县被下面的人拉下水...

    所以稍微精明点的知县都不会这么做。

    他们的办法一般是让某个亲戚带着土特产来看他。

    由于带的土特产太多,这个亲戚便在当地售卖。

    至于价格嘛...一个字:贵!

    四个字:贵得离谱!

    县丞和主簿典史会毫不犹豫地掏钱购买,完成行贿行为。

    或者是知县的某个朋友带着一堆本就破碎的古董瓷器来当地,结果被县丞的家里人“不小心”碰碎。

    县丞不得不拿出大笔银子进行赔偿。

    这些行贿受贿的行为都经过了第三人。

    事发之后就算县丞,主簿等人想指认,也无法直接指认到知县的头上。

    毕竟中间还有一个第三人。

    而这个第三人就更加神秘了,县丞他们既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也不知道对方的家庭住址。

    根本无从指认。

    哪怕最后找到了这个人,也是县丞和典史的自愿行为。

    与其他无关。

    其次,行贿都是点对点的行为。

    县丞知道他自己给知县送了多少钱,却不知道主簿和典史给知县送了多少钱。

    同理,主簿也不知道县丞和典史的底细。

    同一个衙门里的人都不知道彼此给上级送了钱,就更不清楚知县收了他们的钱之后又给谁行了贿。

    这种技术和艺术并存的行贿受贿方法有很多种。

    所以。

    想依法治理贪腐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只能在时机成熟时施加酷刑。

    宋权此次的任务是巡盐。

    巡盐的全称是巡查盐务。

    说白了向那些拖欠盐税的盐商追缴盐税。

    然而这根本不够。

    因为自从纲盐法实施之后,每个盐商的每年缴纳的盐税都是固定的。

    运司为了完成任务,每年都会及时向盐商征税。

    即便有所拖欠,也不会拖欠太多。

    所以巡盐的钱的来源只有一个:向当地盐商索取!

    盐商通过朝廷赋予的贩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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