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士》(403)身世(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抱歉,我家只有速溶咖啡……”

    “无所谓。”

    “我去切水果……”

    拖鞋踩在地板上啪嗒啪嗒响,

    家庭主妇穿梭于客厅和厨房之间,用带口音的通用语不停地嘘寒问暖,生怕怠慢了这位拯救自己家庭的大恩人。

    ·

    趁着家庭主妇返回厨房,林奇说道:

    “让一个孕妇给自己端茶倒水,我会良心不安的,而且,我要说的事比较敏感,咱们最好单独聊聊。”

    “知道啦。”

    菲利克斯先生心领神会,拍了拍手:

    “Estrella(埃斯特雷亚!)

    回屋歇着吧,我和这位先生有事要谈。”

    “Lo tengo!”(知道啦!)

    家庭主妇端上一碟切好的蜜瓜:

    “感谢您,为我丈夫做的一切。”

    她轻轻吻了林奇满是疤痕的额头。

    “dios te bendiga~”

    说罢,轻抚着肚子走上了楼梯。

    ·

    “她说什么?”

    “西班牙语,她说,愿上帝保佑你。”

    马库斯·林奇点了点头:

    “你娶了个好媳妇。”

    “其实嘛,我俩算是包办婚姻。”

    “哦?”

    ·

    “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她是拉丁裔,

    她们一家是中美洲逃难到这边儿来的,在市区开了家墨西哥卷饼店糊口,

    当时我还在街头混,罩着贫民窟的一条街,看到有别的帮派来收保护费,就带人扁了那帮不长眼的小子。

    当时的巴尔的摩就已经很乱了,店老板为了全家的安全着想,把小女儿介绍给我,

    我老大那边儿也一口答应了,就这么着,我和埃斯特雷亚去了趟民政局,稀里糊涂领了证。”

    ·

    “结婚还得帮派老大点头?这种事儿不得父母同意嘛?”

    “我啊,是个孤儿。”

    菲利克斯先生叹了口气,点燃了香烟说道:“无依无靠,只能在街头混吃等死,老大就等于父母了。”

    林奇想道:(很好,看来小夏的情报完全正确。)

    ·

    “街头混混能搬出贫民窟,住进富人区的豪宅里,这可不多见。”

    菲利克斯苦笑着说道:“看来您也觉得,我的钱都不是好来路,粘着穷人的血泪。”

    “难道不是嘛。”

    “我竭力在澄清了,可大家还是不愿相信,事实上,我是靠着合法手段发家的。”

    菲利克斯从茶杯底下抽出个硬纸板,递给林奇,上面是一副精美的超现实主义喷绘作品。

    ·

    “你画的?”

    “嗯哼。”

    “我不懂艺术,却也能看出来这价值不菲,你就拿这个垫杯子?”

    “哈哈,这硬纸板原本是垫在蛋糕底下的,蛋糕吃完了,我就随手,即兴创作了这么一小下。”

    “天赋型画家,好吧,现在我相信了,你的钱是干净的。”

    “谢谢。”

    ·

    “当画家,可比混街头当药贩子挣得多,也安全多了,于是,你离开了贫民窟,离开帮派,带着老婆搬了出来。”

    “但凡大脑正常的,都会这么选择。”

    “对于画家来说,尤其是你这样超现实主义风格的画家,需要一位伯乐,你得感谢买下你第一幅作品的人,还记得他么。”

    “必须不能忘,巴尔的摩美术馆的莱克特馆长把我引入了行,

    赞美我们全能的主!给我安排个贵人!

    他路过我的摊位,赞叹起来,高价买我的画,还帮我办了第一次画展,帮我进入艺术家的圈子,从那以后,土豪买家就络绎不绝。”

    ·

    “既然,一切都已走上正轨,为何还要重蹈覆辙,去鼓捣那非法的致幻剂买卖呢,而且还交易了半吨之多。”

    “特么的,说起这个就着急上火!老子是被栽赃陷害的!

    我就开车回贫民区转悠一圈,参加派对和老朋友叙叙旧,恰好路过致幻剂交易现场,糊里糊涂就被条子带走了。”

    “你觉得,什么人在害你呢?”

    “不知道,过去混街头的时候,结下的梁子、仇怨太特么多了,应该是某人看我混得好,心生妒忌了。”

    “有道理,不过你更应该看看这个。”

    ·

    林奇拿出平板电脑,放在对方面前:

    “认识这人么?”

    菲利克斯“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气得山羊胡子都在哆嗦:

    “山姆·维克维奇!我发小!

    对了,就是这傻x!化成灰我都认得!

    他说开个派对叙叙旧,发来了邀请,就因为那派对的地址偏僻,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