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柔弱的庄黛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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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羽白刚从浴室出来,电话响了。

    寒路听说了吴楚楚的事,亲自来电话感谢苏羽白。

    “不用,顺手的事。”

    “最近有演唱会,送你几张票,你可以送给朋友,聊表谢意。”

    寒路的演唱会门票向来有价无市,一票难求,苏羽白倒是真的很想去一次现场,寒路的歌,他也很欣赏。

    “谢了。”苏羽白给了他一个地址让他快递。

    小丫头做作业很辛苦,他正好带她去玩玩。

    “不客气。”

    寒路这几天忙着发新歌。

    叶轻媚和寒路,两大音乐奇才,碰撞出无数火花。

    方佩经常半夜去抓他们俩,不满意他们熬夜写歌。

    “熬夜做的事,就不能早起做?熬夜伤肝!”尤其是席牧已经得了肝癌,方佩吓得要死,天天给寒路熬护肝汤。

    叶轻媚一身反骨,经常骗方佩她已经睡了,然后等方佩睡着以后,偷偷打开灯继续创作,还把寒路带坏了。

    两人定了暗号,轻叩墙壁三声,代表还没睡,有事需要接头。

    到了早上,经常是方佩做了早餐,他俩没有一个人愿意起床!

    方佩还是有点羡慕的。

    亲母子就是不一样,他们有许多相似之处。

    不过很快她就释怀了。

    她已独占了寒路24年,是时候还给叶轻媚了。

    寒路内心已经充分接纳了叶轻媚,甚至带她见过了自己的乐队,只除了没有改过称呼。

    说来也巧,寒路的乐队,刚好少一个贝斯手,说是年龄大了不想玩乐队了,回家继承万贯家财去了。

    寒路愁的不行,贝斯手非常关键,而且这个贝斯手可是拿过国际大奖的,鬼知道他拖鞋穿的是拼夕夕9块9的,结果人家里这么有钱?

    “回头把欠我的钱还了。”

    寒路只说了这一句,并没有拦着队友。

    每个人每个阶段,追求不一样,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叶轻媚听说以后,反正自己除了写歌也没事做,就说想试试。

    寒路把她带到自己的工作室,随便找了首歌,几个人合作了一下。

    叶轻媚身穿一袭简约而不失格调的黑色t恤,搭配紧身牛仔裤,潇洒随性。

    音乐响起,她手中那把经典四弦贝斯,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低吟浅唱,又或激昂澎湃,皆能信手拈来。

    踩着节拍,她的每一次滑动、每一次拨弦都精准无误,力量与柔美并存。

    她的表演不仅仅是技巧的展现,更是情感的流淌。在快节奏的部分,她如同狂风骤雨,激情四溢,引领着观众的情绪随之起伏;而在柔和的旋律中,她又能细腻入微,每一个音符都像是温柔的抚慰,让人沉醉。

    “好!”

    鼓手唐纳德不禁鼓掌。

    “你从哪找到这么棒的贝斯手?”其余人纷纷好奇。

    “她最厉害的,可不仅仅是贝斯。”寒路得意。

    “还有什么?”

    “她有个英文名叫may。”寒路揭露谜底。

    “你说什么?她是may?”

    “oh my god !It's crazy!”

    队友纷纷表示惊呆了!

    “may将成为我们乐队的一员。”寒路宣布。

    叶轻媚既然回国,她只想弥补那些错过寒路成长的日子,所以她才加入乐队,这样两个人几乎可以朝夕相处。

    “很高兴认识你们,我是may。”叶轻媚一一跟他们认识。

    “唐老鸭,鼓手;宁宁,吉他手;冰块,电子琴。”寒路是主唱,这个毋庸置疑的。

    认识完毕,开始排练新歌。

    这首在看守所写出来的歌,对寒路来说意义非凡。

    他至今还记得当时的彷徨和忐忑,而夏千语,将光带给了他。

    这首新歌,就叫做《光赎》,是寒路关于命运和救赎的反思,跟以往的情歌完全不一样,很有深度。

    写歌的过程,寒路对许多事,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他甚至重新认识了自己。

    “找到自己,才是人生的主旨。恭喜你!”

    叶轻媚从不说教,但寒路意外的对她的话都能听得进去。

    “这首歌也许不会爆,因为太难懂了。”寒路说。

    “曲高自然和寡,你作为艺人有义务引领公众的思考和思想,这步是一定要迈出的,如果你只在乎销量,那你不是一名歌手,只是一名商人。”

    “我当然不是为了钱而唱歌。”寒路反驳。

    “我知道,你的歌,都很干净,他们把你保护的很好。”叶轻媚说。

    他们,自然指的是席牧和方佩夫妻。

    从小,寒路就没为生计发过愁。

    做乐队很费钱,但是方佩无条件支持寒路,寒路自然也没吃过什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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