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零五章 赵匡胤都疑惑了:不是……我大宋居然存在了三百年?!(1/5)
“这庆历新政是什么内容”
赵匡胤显得有些激动的,望着韩成出声询问。
他之前,听了太多关于自己大宋的窝囊事儿。
这个时候,终于听到了一些不一样的,自然心情会变得不一样。
韩成没有卖什么关子,当下就给赵匡胤道:
“庆历新政总的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大的方面。
第一就是澄清吏,第二是治富国强兵,第三是厉行法治。”
听到韩成说出这话,赵匡胤心里顿时变得好处不少。
觉得这些人,确实抓到重点了。
制定的还挺不错。
但是,在感到不错的同时,又隐隐约约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但具体是什么不对劲,一时之间倒还没有想出来。
“其中,这澄清吏治总共包含五条。
一为明黜陟。
仁宗时,官员升迁采用“磨勘”制度。
只讲资历年限,不讲政绩。
导致官吏因循苟且,无所作为。
范仲淹对此提出新的考核政绩,破格提拔政绩卓着的官员,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
并规定京朝官及郡县官吏,有人保举在三年任期届满即与磨勘升迁。
否则便要等到满五年之后,方行磨勘。
二就是抑侥幸。
宋初以来,恩荫制度造成官僚滥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有任学士以上官职的,在二十年内通过恩荫,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
范仲淹对此提出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
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
第三就是精贡举。
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重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书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
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
这样,学生有真才实学,进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实了。
第四是择长官。
针对当时分布在州县两级官不称职者,十居八九的状况。
范仲淹觉得,官员的升迁要严格依照政绩。
建议加强对官吏的考察,奖励能员,罢免不才。
并主张由各级长官保荐下属。
第五是均公田。
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
调配给缺乏职田的官员。
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
公田,即职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额收入之一。
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
范仲淹建议朝廷均衡一下他们的职田收入。
没有发给职田的,按等级发给他们。
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然后,便可以督责他们廉节为政。
对那些违法的人,也可予以惩办或撤职了。
富国强兵这方面,则主要分为三个大方向。
一是厚农桑。
范仲淹建议朝廷颁布诏令,加强农桑立法。
命令全国各路转运使,及其所管辖的乡县真正重农桑,奖农桑
使农业的好坏,作为考察官吏、官吏黜陟的重要内容。
二是减徭役。
宋代的赋税与力役,基本上沿袭了唐末及五代的制度。
宋初虽作了一些调整,但赋税残酷、力役烦苛,赋税、徭役迫使贫苦农民纷纷破产。
也激起农民起义反抗。
对此,范仲淹主张合并户口希少的县邑,以减其地人民的傜役。
节用、节俭,裁减统治者的奢侈耗费。
做到均赋税、宽徭役,减轻百姓负担。
三是修武备。
在这件事情上,范仲淹主张恢复府兵制。
建议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
用来辅助正规军。
这些卫士,每年大约用三个季度的时光务农。
一个季度的时间来联系战斗,寓兵于农。
实施这一制度,可以节省给养之费。
厉行法治主要分为两条,一是重命令。
针对朝廷过去颁布的法令“烦而无信”的弊病。
范仲淹提出朝廷今后颁行条令事先必须详议,删去繁冗。
审定成熟后再颁行天下。
一旦颁行,必须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否则要受到惩处。
这样,朝廷的命令便不至于经常变更了。
二是推恩信。
宋代皇帝三年一郊祀,照例大赦天下、免除百姓多年积欠的赋税。
但多未彻底施行。
范仲淹要求取信于民,相关衙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施行。
要依法从重处置
赵匡胤显得有些激动的,望着韩成出声询问。
他之前,听了太多关于自己大宋的窝囊事儿。
这个时候,终于听到了一些不一样的,自然心情会变得不一样。
韩成没有卖什么关子,当下就给赵匡胤道:
“庆历新政总的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大的方面。
第一就是澄清吏,第二是治富国强兵,第三是厉行法治。”
听到韩成说出这话,赵匡胤心里顿时变得好处不少。
觉得这些人,确实抓到重点了。
制定的还挺不错。
但是,在感到不错的同时,又隐隐约约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但具体是什么不对劲,一时之间倒还没有想出来。
“其中,这澄清吏治总共包含五条。
一为明黜陟。
仁宗时,官员升迁采用“磨勘”制度。
只讲资历年限,不讲政绩。
导致官吏因循苟且,无所作为。
范仲淹对此提出新的考核政绩,破格提拔政绩卓着的官员,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
并规定京朝官及郡县官吏,有人保举在三年任期届满即与磨勘升迁。
否则便要等到满五年之后,方行磨勘。
二就是抑侥幸。
宋初以来,恩荫制度造成官僚滥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有任学士以上官职的,在二十年内通过恩荫,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
范仲淹对此提出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
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
第三就是精贡举。
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重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书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
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
这样,学生有真才实学,进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实了。
第四是择长官。
针对当时分布在州县两级官不称职者,十居八九的状况。
范仲淹觉得,官员的升迁要严格依照政绩。
建议加强对官吏的考察,奖励能员,罢免不才。
并主张由各级长官保荐下属。
第五是均公田。
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
调配给缺乏职田的官员。
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
公田,即职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额收入之一。
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
范仲淹建议朝廷均衡一下他们的职田收入。
没有发给职田的,按等级发给他们。
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然后,便可以督责他们廉节为政。
对那些违法的人,也可予以惩办或撤职了。
富国强兵这方面,则主要分为三个大方向。
一是厚农桑。
范仲淹建议朝廷颁布诏令,加强农桑立法。
命令全国各路转运使,及其所管辖的乡县真正重农桑,奖农桑
使农业的好坏,作为考察官吏、官吏黜陟的重要内容。
二是减徭役。
宋代的赋税与力役,基本上沿袭了唐末及五代的制度。
宋初虽作了一些调整,但赋税残酷、力役烦苛,赋税、徭役迫使贫苦农民纷纷破产。
也激起农民起义反抗。
对此,范仲淹主张合并户口希少的县邑,以减其地人民的傜役。
节用、节俭,裁减统治者的奢侈耗费。
做到均赋税、宽徭役,减轻百姓负担。
三是修武备。
在这件事情上,范仲淹主张恢复府兵制。
建议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
用来辅助正规军。
这些卫士,每年大约用三个季度的时光务农。
一个季度的时间来联系战斗,寓兵于农。
实施这一制度,可以节省给养之费。
厉行法治主要分为两条,一是重命令。
针对朝廷过去颁布的法令“烦而无信”的弊病。
范仲淹提出朝廷今后颁行条令事先必须详议,删去繁冗。
审定成熟后再颁行天下。
一旦颁行,必须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否则要受到惩处。
这样,朝廷的命令便不至于经常变更了。
二是推恩信。
宋代皇帝三年一郊祀,照例大赦天下、免除百姓多年积欠的赋税。
但多未彻底施行。
范仲淹要求取信于民,相关衙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施行。
要依法从重处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