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无德!无礼!无耻(1/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多数人的暴政。

    出处是西方着名哲人:苏格拉底之死。

    被陪审团谋害而亡。

    因此。

    多数不一定代表正义。

    也大概率是人们盲从的表现。

    包括后世的网暴,舆论操控,媒体引导等等。

    另外。

    许尚认为……

    民意,民族主义。

    即:所谓的民主,首要保护的应该是少数和个人的权利。

    这并非是为少数人说话。

    而是为所有人说话。

    因为只有保护了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才能防止少数遭到多数的迫害。

    即便有一天你从多数跌落到了少数。

    你依旧能够拥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就像马克思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

    同样的。

    许尚制定的基层平衡制度。

    司法(官吏)、民意(民众)、侠客(大义)。

    三方节制!

    互为平衡!

    民意推举侠客,破格斩杀贪官污吏。

    但侠客犯法就需要受到制裁,相当于基层行政的一次性保险丝。

    包括民意也不能持续膨胀,需要受到司法的框限。

    而执行司法的贪官污吏,也不能做的太过分,都得按照规矩来,不然上有监察御史,下有侠客仗剑。

    此便是叠加的双重限制。

    许尚从一开始,就不认为民意能够代表一切的正当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在群体中,具有十分严重的盲从效应,太容易受到蛊惑,哪怕是现世基础教育已经全面普及。

    但舆论效应依旧非常容易被有心人引导,甚至走向失控。

    更何况先秦时期的黔首民意。

    自然是谁能操纵思想,谁的声音大,谁就可以最大程度利用民意!

    毫无疑问。

    儒家正是此道的执牛耳者!

    正所谓儒墨可称世间两大显学。

    现在墨家已废。

    儒家独大。

    曲阜孔氏自然吵着嚷着拥护民意。

    说白了。

    嘴里都是主义。

    心里却充满利益。

    古今往来。

    不外如是。

    高台。

    “粗鄙……你粗鄙!”

    孔谦此刻真是脸红脖子粗。

    像他这样的人,最是在乎脸面。

    现在许尚骂他是狂犬吠日,不知所云,妥妥的刺刀见红,刀刀见血!

    那么问题来了。

    孔谦能够反驳许尚提出的:多数人的暴论嘛?

    很难!

    原因在于孔谦原本想把民意与天命绑定!

    许尚驳之大逆不道,此举会导致天下大乱,人人自诩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于是。

    孔谦退了一步。

    把民意与大秦国策绑定。

    许尚再驳:多数人的暴政。

    孔谦无言以对,只能情绪化的说许尚粗鄙……

    可言语再怎么粗鄙,道理仍旧摆在了台面上。

    这就注定孔谦还得一退再退。

    远处。

    林木之间。

    “多数人的暴政!”

    嬴政双目绽放出精光。

    非常通俗易懂的六个字。

    组合起来。

    却让人感到振聋发聩。

    左相李斯出声道:“夫子所言极是,如果民意能够裁决一切,那我们法家整天还去研究律法铁条做什么?不如所有案子,都去询问那些黔首民意好了!”

    司法,需得具有极高的独立性。

    而且极其复杂。

    九卿廷尉隗状也是研究了大半辈子的秦法。

    李斯出身儒家,学成就是法家。

    两人都是这个时代的顶尖法学大才。

    若民意代表司法,主宰一切。

    李斯和隗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直接就可以回老家种田去了。

    同样的。

    儒家追寻仁义、中庸之理。

    道家渴求出世大道。

    纵横家擅长捭阖应势。

    这些都是只有极少数人通过不断学习感悟,才能掌握的真理。

    民意……

    并不是真理。

    这点哪怕是博士仆射淳于越,也无从反驳。

    同时。

    许尚应付民意的言论。

    也给淳于越打开了一些新思路。

    他不得不承认。

    夫子明显比孔谦还要更加的难缠。

    哪怕是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民意二字。

    夫子也照样可以通过拆解的方式,进行釜底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